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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信息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1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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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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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六安市叶集区绿色板材园大别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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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芮立华 |
注册资本 |
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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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00095924547R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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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斌 |
联系电话 |
15855229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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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4-03-21 |
核准日期 |
2018-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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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三聚氰胺贴面板、多层板、生态板、基板、建筑模板、成品及半成品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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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
胶合板制造(C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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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状评价项目组成员
表2 现状评价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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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务 |
姓 名 |
证书编号/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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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匡大凤 |
职业卫生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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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任清文 |
职业健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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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 |
刘国生 |
主管检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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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 |
杨顺 |
职业健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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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厚仲 |
皖15P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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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
赵本海 |
副主任检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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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李亮(生产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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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表3 检测结果达标情况分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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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
检测点数 |
合格 点数 |
检测点 合格率 |
评价 岗位数 |
合格 岗位数 |
岗位 合格率 |
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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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13 |
12 |
92.3% |
13 |
12 |
92.3% |
97.3% |
|
木粉尘 |
7 |
4 |
57.1% |
7 |
4 |
57.1% |
92.3% |
|
高温 |
2 |
2 |
100% |
2 |
2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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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11 |
0 |
0 |
11 |
0 |
0 |
0 |
|
氨 |
11 |
11 |
100% |
11 |
11 |
100% |
100% |
本次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噪声、木粉尘、高温、甲醛、氨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
1.过胶、排板、面胶、热压、检验各岗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锯边岗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高于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热压各岗位接触高温WBGT指数值(℃)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检测时值非高温季节,高温检测结果仅供参考。
3.排板车间3#过胶机、9#过胶机和锯边车间1#锯边机作业人员接触木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高于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过胶、排板、面胶、热压、锯边各岗位接触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均小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过胶、排板、面胶、热压、锯边各岗位接触甲醛的最高浓度(CME)均高于最高容许浓度(MAC),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表4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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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结论 |
存在问题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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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设置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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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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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布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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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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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建构筑物内功能布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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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设备布局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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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设计卫生学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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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建筑结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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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自然通风 |
基本符合 |
各生产车间自然通风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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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机械通风(配置情况和测试结果)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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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采光照明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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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采暖和空气调节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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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微小气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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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其他特殊建筑设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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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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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检测结果分析(点合格率与岗位合格率) |
- |
此次现状评价检测噪声岗位合格率92.3%,粉尘岗位合格率57.1%,氨岗位合格率100%,甲醛岗位合格率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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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合格点整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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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职业病防护设施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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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设施配置完全率 |
- |
涂胶机部分集气罩罩口损毁,锯边机集尘软管多有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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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设施配置的适宜性 |
- |
锯边机组配置有除尘系统,涂胶机、热压机配置有净化设施,基本适用。甲醛、氨、木粉尘逸散点多且分散,需改善作业场所整体通风状况加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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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设施运行效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参数检测结果) |
- |
排板车间3#过胶机、9#过胶机和锯边车间1#锯边机作业人员接触木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高于职业接触限值,过胶、排板、面胶、热压、锯边各岗位接触甲醛的最高浓度(CME)均高于最高容许浓度(MAC),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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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健康现场管理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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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
不符合 |
未设置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更换无专用账册和相关记录;排板工、锯边工配发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配置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普遍存在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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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
不符合 |
作业场所多未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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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应急救援设施配置极其维护情况 |
不符合 |
未进行每年一次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各生产车间未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急救药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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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现场告知 |
不符合 |
作业现场未设置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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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现场清洁卫生(防止二次扬尘等) |
不符合 |
车间内物料摆放散乱,地面、设备等处多有碎屑、积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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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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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体检机构资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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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应检与实检人数 |
不符合 |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健康体检实检人数不足,检查率分别为7.6%、7.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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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应检项目与实检项目 |
基本符合 |
体检参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缺少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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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禁忌证与职业病人处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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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基本符合 |
历年体检相关资料不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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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辅助用室设置情况 |
不符合 |
未设置浴室、更/存衣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及妇女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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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管理及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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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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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
基本符合 |
计划、实施方案未能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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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 |
基本符合 |
多项制度未能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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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执行 |
基本符合 |
仅2018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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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职业病危害告知及执行 |
不符合 |
未以合同告知、岗位培训告知等方式行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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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职业健康培训及执行 |
不符合 |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尚未领取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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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执行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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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个人使用防护用品管理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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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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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职业病危害申报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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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职业健康档案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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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职业健康防护经费 |
基本符合 |
未就职业病防治经费做专项安排,防护用品或职业卫生检测等相关费用随用随支、据实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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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历年检测与健康监护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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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历年检测情况 |
基本符合 |
2018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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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历年健康监护情况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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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估结果 |
- |
职业健康工作未达标单位 |
2.职业病危害程度判定
通过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和潜在危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与超标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水平、近年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和职业病发病情况等因素,判定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3、建议:见评价报告书。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结论
2020年6月6日,用人单位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召开了《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
专家组人员:刘晓升(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评审组组长),许业权(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评审组成员),陈昭俊(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评审组成员)。
评审意见:专家组听取了六安市振洲木业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建设与管理情况的介绍、六安鸿阳职业病防治院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对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工作场所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料进行了检查。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后认为,该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较规范,提出的整改措施可作为企业整改的依据,现状评价编制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的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通过评审,评价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及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复核签字确认。

